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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三批“四川省2011 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4-16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编辑: 曹文翰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第三批“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180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三批 “四川省 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申报总体要求

“四川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两年多以来,我省重点建设了两批3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基地,已基本覆盖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要领域,有效协同聚集了大批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为支撑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完善高校协同创新体系,支撑服务我省经济升级提质增效,2015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围绕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围绕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大需求。二是重点围绕推进落实“四川省-清华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清华大学优质创新资源的协同。三是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重大需求。

二、重点支持的领域

(一)四川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页岩气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信息安全产业、航空与燃机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电子商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养老健康业。(三)我省当前急需重点发展的相关领域。

三、认定申报要求

(一)拟推荐和申报的中心须符合“实质性培育组建和运行为前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机制体制改革操作和明显成效为保障”基本条件。申报材料须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及运行有关文件。

(二)评审认定遵循“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及我省和区域急需、水平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要求,具有解决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和取得明显培育成效的协同创新中心。

(三)本年度申报工作采用重点培育、限额推荐的方式。原则上“985高校”、“211高校”申报数量控制在平均每校不超过 2项,其他高校申报数量限额1项(含 2014年已批准的“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基地”)。

四、认定材料申报程序

1. 认定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511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2. 认定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附件 1)、“四川省 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情况及成效简表(附件2)、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情况统计表(附件3)

3.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版报送至文科建设处办公室(新校区1505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beral_arts@home.swjtu.edu.cn

 

附件1: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附件2:“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情况及成效简表

附件3: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雷斌    曹文翰    028-66367413

 

 

                                               文科建设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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