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是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外文局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等,联合组建的协同创新体。中心立足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实施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战略急需,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建设目标,坚持中国情怀,国际表达,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思维、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积极引导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历史中国和当代中国,妥善回应和解决中国文化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打造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智库。
为切实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学术创新平台,加大成果产出,现面向校内外发布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类型
研究类型包括基础研究类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基础研究类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历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成果积累者亦可申报。
3.申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支持力度与结题要求
1.基础研究类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相关选题请参考附件1。申报者亦可围绕中国文化走出去研究领域另行选题。
2.一般项目结题时间为1年,支持经费为5万。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核心期刊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同时须发表1篇以上普通学术论文。
3.重点项目结题时间1-2年,支持经费为10-15万。须公开发表4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同时须发表4篇以上普通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4.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学术资料汇编等。论文及教材、软件等暂不资助。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出版费用,资助金额根据审校出版相关规定事宜确定,暂不资助研究费用。
5.申请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成果。申报成果应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6.所有立项成果发表须注明“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
7.相关选题和学术成果强调原创性。已经被省部级、国家社科管理等部门正式立项的选题不要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基础研究类项目须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评审活页》(附件3)。
2.后期资助项目须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4)和《评审活页》(附件5)。
3.申报者请于2015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fsu2011jh@163.com,2015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寄达我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6212、8881876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行政楼309室
邮编:100089 接收人:郭老师 电话:15011107381
附件1:基础研究类项目申报参考选题
附件2:基础研究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基础研究类项目申报活页
附件4: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5: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活页
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