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3-31 来源 儒学研究中心 编辑: 文科建设处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下称“中心”)发布2017年度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配合国际儒学联合会在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设立的“纳通儒学奖学奖学金·优秀征文奖”(下称“征文奖”)活动,进行相关课题招标,鼓励进行合乎“征文奖”要求的专题攻关。

二、“中心”配合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征文奖”要求,根据当前西部建设、儒学研究、文化复兴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发布专门论题,面向海内外广泛招标,对确定立项者给予一定资助。

三、立项者须按期完成立项课题研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中心将合乎要求的成果直接提交给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参与“纳通国际儒学奖·优秀征文奖”的公开评审。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将对获得优秀奖的成果给予1-5万元(税前)的奖金,对入围作品给予1000-5000元(税前)的奖励。

四、本次招标项目计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三类。尤其鼓励以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优秀成果申报。

五、凡主持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本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其有合乎本次招标内容的成果,可直接参与“征文奖”评奖活动,参与条件及投稿办法,请参看征文办法:

http://gj.scu.edu.cn/natong/natongjiang/14888913771876.html

六、申请者须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2017年度招标课题指南》所列条目进行申报,本次不接受自拟课题的申报。

七、本次立项项目的结项成果,其参加“征文奖”者须符合征文奖的相关要求;其不参加“征文奖”者,一般项目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C刊;重点项目须提交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C刊或1B刊;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均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八、课题申报者于20175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文科建设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九、结项时间:参加“征文奖”者要求于201710月底前按规定提交研究成果,其不参加征文奖者按批准时间为准。

附件1:儒学研究中心选题指南

附件2:儒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联系电话: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14办公室

文科建设处

0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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