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5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规划纲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以我国及我省循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大力推动社会科学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围绕资源再生利用、垃圾资源化、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机制、农业循环经济、减量化行为、园区循环化发展等重大前沿问题,坚持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观点创新,加强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相互结合,为各级政府献计献策,为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中心2015年度的研究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1-2年。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1-1.5年。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以上,研究期限为1-1.5年。在读博士的 申请需要提供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2、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题;欢迎人文社科类学科与工程技术类学科联合申报课题。
3、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已获本中心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在本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项目。
4、项目申报者要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请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请各高校科研主管部门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四、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一般要求在1-2两年内完成,超过期限的可申请延期半年结题一次,若申请延期结题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将中止该项目。
五、结题基本要求
中心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和有价值的研究报告,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均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规划项目,表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字样;研究成果内容应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
(1)重大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须提交被SSCI、 SCI、A&HCI、EI源期刊、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或者在一级出版社上出版一部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完成3万字以上的研究总报告;至少一篇5000字左右的高质量政策谏言报告。
(2)重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须提交被SSCI、 SCI、A&HCI、EI源期刊、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者在二级以上出版社上出版一部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完成2万字以上的研究总报告;至少一篇5000字左右的高质量政策谏言报告。
(3)一般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须提交被SSCI、 SCI、A&HCI、EI源期刊、CSSCI、CSCD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者完成一部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完成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至少一篇以上5000字左右的高质量政策谏言报告。
(4)其他结题方式。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即可结题: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或被全国性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或被国家部委、行业、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度与政策制定采纳的研究报告。
对项目完成成果优秀者,中心可对项目进行提前结题,并对申报者及其项目进行滚动资助或后期资助。
七、申请者务必于2014年12月1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五份交到文科建设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书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联系电话: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1号楼505A房间
文科建设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