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28 来源 全国社科工作办、四川省社科规划办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于近日发布(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于720日至730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请校内申请人自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同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校内联系人:李美彦

联系电话:(02866367413


文科学部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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