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3-03-15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现已开始,详情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要求,聚焦基层卫生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社会科学为繁荣四川基层卫生事业服务,助力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奋力谱写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新篇章。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鼓励研究项目突出应用特色,实现理论创新。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已承担该中心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

2)以相近或相同方向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者承担该中心项目撤销未满5年。

4)拟撤项公示涉及的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类别

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委托项目,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的成果奖励,或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发表SCISSCICSSCI者可以一篇论文结题。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

3.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参与者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项目要求在2年内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4.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5.委托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需按照委托协议要求的时限和结题条件结题。

凡在该中心立项且已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若再次申报中心课题,中心予以优先考虑立项。

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川北医学院2023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同时,所发表论文能够在知网等数据库上检索。

四、申报程序及受理时间

1.报送材料: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项目汇总表。

2.报送方式:申报人请于425日开始,登陆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官网(https://www.nsmc.edu.cn/hdrc)科研管理系统,注册后按要求上传资料,并于202354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项目汇总表发送至文科学部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主题为基层卫生事业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5



文科学部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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