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2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2-09-01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2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报详情如下:

一、课题管理单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二、选题指南

(一)苏轼法治思想研究

(二)思政视角下的东坡教育思想研究

(三)苏轼生活艺术研究

(四)苏轼书法绘画研究

(五)东坡文化的国际传播研究

(六)东坡文化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创造性转化研究

(七)东坡文化资源与海南文旅产业发展研究

(八)《苏文忠公居儋录》点校(陈荣选编本)

(九)《苏文忠公海外集》点校(樊庶编本)

(十)《苏文忠公海外集》点校(王时宇编本)

(十一)海南东坡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状况及改造提升的研究

(十二)苏轼民本思想研究★

(十三)《易传》笺译★

(十四)《书传》笺译★

(十五)《论语说》笺译★

三、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5.近3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能申请。

四、课题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字数:成果形式为专著和系列论文。专著每部书一般不少于20万字(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系列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文章。

(二)研究期限: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或终止研究处理,对于被终止研究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的剩余部分;被撤项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

(三)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学术思想价值,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一)课题类别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课题,每项课题经费10万元。

(二)选题带★号的4项课题,每项资助25万元(含著作出版费)。

六、相关要求

(一)课题一经立项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的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

4.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七、材料报送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评审意见表》(附件2)(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详细联系方式.doc”命名、邮件主题为“2022海南社科重大”,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室


文科建设处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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