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金融监管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09-24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1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金融监管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繁荣金融法学研究, 全面提升我省金融法学研究水平,努力推进法治四川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实践,为全省金融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级以上(含厅级)行政职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在研(2021年10月15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三、课题管理和要求

“地方金融监管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完成时间10个月(从立项之日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金融业发展和地方金融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包括法治实践创新、实证调查、对策研究和有针对性、可转化的基础理论。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四、课题申报方式

  本专项课题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②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③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地方金融监管专项,b.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

五、材料报送与受理时间

1.本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负责人请于2021年10月19日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文科处。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编号”务必规范填写。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5.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室


  文科建设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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