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1-04-12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现已启动,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精神为指导,以我省及西部地区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立足学科前沿,突出理论的前瞻性和实践的应用价值,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为四川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参考、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二、研究重点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四有”好教师的标准统领教师发展;加强四川省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三个回归”;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推进西部地区教育协同发展;提升教师教育基础能力,助力乡村教师发展;促进教师培训与学习模式改革,提高各级各类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等。

三、申报条件

1.对象:课题负责人应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课题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2.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凡有该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曾经申报项目后被取消者均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选题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的提示,供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参考。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该指南中所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围绕教师教育研究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

2.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及委托课题四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勾选相应的课题类别。重点课题须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高度、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须有利于解决当前教师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委托课题根据中心近年重点研究方向设立,委托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和较强科研能力的研究团队承担。

3.申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该中心课题的资格。

4.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

5.对于立项课题,该中心将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委托课题按照该中心规定时间完成。

6.课题结题要符合该中心的相关要求,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程成果必须标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XXXX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

五、 受理时间与联系方式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完成的《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详细联系方式.doc”命名、邮件主题为“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度项目申报”,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淳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49室



文科建设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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