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文科建设处负责组织。军事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我处将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四、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请校内申报者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报送文科建设处,同时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报送至文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联系人:李美彦
联系电话:(028)66367413
电子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室
附件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