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9年办理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和有关规定,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
2.2016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一般选题、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的团队及负责人。
二、结项要求
1. 2018年“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2016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立项课题均属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专项任务项目,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立项时承诺的任务,撰写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三年来团队所在学校执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优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团队在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党建思政、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成果,以及项目成果、同行评价、社会影响等内容)并提交纸质版。
3.请各有关高校积极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
三、材料报送
2018年“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2016年“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入选项目按照《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填报并在线生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提交成果电子版、团队总结报告及有关结项材料。
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纸质结项材料:
(1)《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2份;
(2)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
(3)《鉴定意见书(汇总用)》2份(其中1份为原件);
(4)项目成果原件2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纸质结项材料:
(1)《入选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报告》2份;
(2)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
(3)项目成果原件2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冰
联系电话:028-66367396
文科建设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