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04-03 来源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围绕国家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促进教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推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课题申报内容与范围

本年度课题围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师范生培养、教师职后培训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选题要求

选题应紧密结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现实需要。附件中课题指南是研究范围而不是具体题目。指南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申报的范围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重点参照,也可以在本课题指南所规定的范围之外,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相应的课题名称和课题内容。

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相同选题的课题。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研究。

四、课题申报的资格

课题申报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已主持本中心课题的负责人,需结题后才能继续申报主持本中心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组织申报。

五、课题结题要求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一般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至少公开发表1篇论文),所有课题结题需提交单独的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要贴近实际,有所创新。

课题结题采用会议评审和通讯鉴定两种方式。

六、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者在2018426之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用A4纸印制、装订成册、签字后,报送文科建设处;申报书电子版以“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doc”命名、邮件主题为“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申报”,发送至文科建设处邮箱: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美彦 雷斌

联系电话: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

文科建设处

201843

附件12018年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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