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2018-01-08 来源 编辑: 浏览 次]

校内各单位:

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了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通知。现将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中心 2018 年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 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围绕解决当前循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开展具有原创性的课题研究,突出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为四川省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所依托单位应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2、申报年度内,负责人只能向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凡有中心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 3 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的立项项目。

、项目类别与 结题条件

1 重大项目

1)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资助额度为 5 万元/每项,研究期限为 2 年。

2)重大项目结题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 SSCISCI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3 篇, 校外立项重大项目 以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②2 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 重点项目

1)负责人一般要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资助额度为 2 万元/每项,研究期限为 2 年。

2)重点项目结题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 SSCISCIA&HCICSSCICSCD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②出版 20 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③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④研究成果被《内参》、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纳。

3 一般项目

1)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一般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每项资助经费 0.7-1 万元左右,研究期限为 2 年。

2)一般项目结题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 SSCI SCIA&HCICSSCICSCD 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②出版 10 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一部。③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采纳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具体的采纳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④研究成果被《内参》、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

各类项目成果在发表、出版时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

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2018 年度项目资助,表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字样,以此

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之一。研究成果内容应与申报内容高度相关。各类课题在结

题时候应还应报送 研究报告和 3000 字左右成果要报。

四、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1、项目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的 50%

2、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予以撤项。

3、项目结项后,根据结项研究成果达到的资助类别(重点或一般项目),支付剩余经费,未完成相应要求的,予以撤项。

中心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课题申报者于20183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乙玮 雷斌 联系电话:028-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552办公室

文科建设处

0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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