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15年民间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2015-03-27 来源 文科建设处 编辑: 陈乙玮 浏览 次]

 

校内各有关单位:

民间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研究课题须切合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所列课题方向确立相应题目。课题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音像制品,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间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归属本中心。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订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对课题申请单位与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请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四)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申报者填写申请书2015430日前将纸质一式六份由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活页单独装订)后报送至文科建设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beral_arts@swj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题申报指南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更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化研究中心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整理录制于出版工作。

《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记录与研究对象,原则上确定每年整理的大致地域范围,逐步完成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的整理与出版工作。

2015年度研究课题重点围绕四川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绵阳部分的整理与研究进行,也允许整理与研究其他市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史。自拟研究题目。项目成果可以为音像制品。

 

附件1:民间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书

附件2:民间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论证活页

 

联系人:雷斌    陈乙玮   联系电话:66367413

办公地点:犀浦校区1号楼505A房间


文科建设处
0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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