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类专项课题的研究时间的具体要求,省规划办将对尚未结项的2015年以前(含2015年)的各类专项课题开展清理工作。现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尚未结项的2015年以前(含2015年)的各类专项课题,包括白酒产业发展专项课题、统计发展专项课题、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专项课题、法治四川专项课题、四川金融发展专项课题、旅游发展专项课题6类专项课题。
二、清理方式和时限
清理工作以限期结项方式进行。2015年以前的各类专项课题尚未结项的,限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整套结项材料到省规划办成果鉴定中心;2015年的各类专项课题尚未结项的,限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整套结项材料到省规划办成果鉴定中心。
超过时限未报送结项材料的课题,省规划办一律终止课题研究,追回剩余研究经费,并通知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文科建设处
2017年6月20日